卑詩人權專員稱:特定情況可要求提供疫苗接種證明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人權專員表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要求提供疫苗接種證明,但前提是在特定環境下,例如預防新冠病毒入侵措施不夠充分的時候。

 卑詩省人權專員戈溫達(Kasari Govender)周二上午在發佈指引意見中說道,必須考慮到每個人的人權。「在維護個人權利的同時採取集體行動相互保護,這是疫情期間面臨的挑戰。」

戈溫達又說:「我們必須在未接種新冠疫苗人士的權益,與個人和集體的健康安全權益之間保持謹慎的平衡。」

當被問及卑詩省是否會考慮人權指引要求為長期護理人員接種疫苗時,省衛生廳在狄德安(Adrian Dix)說,最近探訪制度的變化給工作人員接種疫苗帶來額外的壓力。

 狄德安說:「在卑詩省,我們希望每個醫護人員都接種疫苗,如果情況不是這樣,將會有後果,而這些後果將包括需要採取其他步驟來確保感染得到控制。」

他繼續:「我們希望每個人都接種疫苗,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在列治文和整個卑詩省作出努力來提高第一劑疫苗的接種水平。現在有超過80%的成年人完成了接種。」

戈溫達周二發表了指引意見,許多企業、僱主和服務供應商正在考慮制定「疫苗接種狀態政策」,這可能包括要求僱員提供疫苗證明,以便獲得工作地點、住宿和其他服務等。

戈溫達建議疫苗狀態政策應遵循以下六項主要原則:公平獲取、以證據為基礎、有時間限制、與健康風險成比例,必要和最低限度的干擾。

該指引指出,任何人的安全都不應該因為其他人的個人選擇,如不接種疫苗,而置身危險之中。當要制定疫苗狀態政策時,需確保任何人都不應遭受騷擾或歧視。

 

戈溫達說道,儘管多數情況下接種疫苗並非強制,但此舉是保護彼此的最要方式之一,特別對弱勢和邊緣人群的保護,使他們盡可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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