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前溫哥華市府官員稱,她因提出安全問題遭到上司報復,而被錯誤解僱。
根據提交給卑詩最高法院的一份訴狀稱,霍爾姆(Kathryn Holm)曾被聘為首席許可證檢驗員,以及許可證和社區規範標準總監,但在與一名官員發生糾紛後,她於今年4月被解僱,對方在訴狀中被稱為「總經理」。
她說,在報告中,自己擔心總經理會因為她提出的這個問題而進行報復,雖然人力資源部門告訴她,將會致力調查這個問題,但他們顯然沒有這樣做。
相反,霍爾姆稱,總經理在今年1月左右向人力資源部門投訴,人力資源部分建議總經理安排第三方流程。
霍爾姆說,總經理沒有提供任何例子或證據來證實其抱怨是不正確的。她說,自己再次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工作中感到不安全的建議,並向人力資源部門總經理尋求支持後,後者承諾會跟進。
霍爾姆說,儘管她提出要求,但市府拒絕向其提供細節,也沒有進行調查或跟進。
訴狀稱,總經理4月13日宣佈自己會在6月11日辭職,但在離開之前,她對該部門進行了重組,取消了霍爾姆的職位。
該訴狀稱,4月29日,市府在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向他提供合理通知的情況下,解僱了霍爾姆,她的年收入是17.4萬元,要對100人負責。
「解僱是總經理的報復行為,因為霍爾姆向人力資源部提出了對她的擔憂。這種終止方式違反合約,是不正當的解僱。」
儘管訴訟中沒有提及總經理的姓名,但溫市府周二證實,4月13日,開發、建築和許可證總經理阿德科克(Jessie Adcock)提供了6月11日離職的通知。
阿德科克在芬寧國際公司(Finning International)找到了一份新工作,目前市府的職位有羅勞(Andrea Law)取代。
霍爾姆正在尋求違約賠償,來自所謂市府不誠信行為的補償性賠償,以及損害賠償等。
溫哥華市府是唯一被告,該市的一名女發言人說,因為這件事情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會發表任何評論。
V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