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有訪客已接種疫苗 業主指違規並取消租約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巴里市(Barrie) 一名租客因接種疫苗問題被房東下逐客令,但不是由於她沒有打針,原因恰好相反,房東指她有訪客接種了疫苗,違反了租住協議。 

據《星報》報道,在上月龍捲風吹襲巴里後,49歲的德維特(Brenda Devitt)被逼尋找新居。約兩星期前,她搬進了一座房屋的土庫,樓上住著業主弗萊(Geraldine Fry),德維特與另一名同樣住在土庫的住客,共用廚房和浴室。

德維特周一收到弗萊發出的驅逐令「N7」,這是一份向嚴重違約的租客宣布取消租約的文件,房東限令德維特最遲於本月21日遷出。

弗萊稱,事先有跟德維特談過房屋為「非疫苗」範圍的規矩,當時還有證人在場,但德維特說,她以為在日間讓有打過針的訪客來訪是沒問題的。「這真瘋狂,她太濫用自己的特權了。」弗萊指,已給德維特補上相等於一個月租金的金錢作為賠償。

多倫多商業及小額索償法庭律師克萊曼(Jonathan Kleiman)表示,如果房東試圖根據租客的疫苗接種狀況下逐客令,業主及租戶委員會將不會批准。即使房東是因租戶未有接種疫苗而拒絶履行租約,情況也是一樣。

克萊曼和多倫多律師薩特(Caryma Sa’d)均認為,以租客有或沒有接種疫苗而作出歧視,都涉及侵犯人權的問題。薩特稱,由於目前沒有關於房東與疫苗方面的明確規例,租戶和房東可能陷入尷尬的處境。「這給希望保障自己物業安全而不想侵犯他人權利的房東帶來了實際問題,租戶也會被夾在狹縫中。」

薩特指出,要求對方提供醫學證明會涉及私隱問題,但未來出現可作租屋用的疫苗護照,並非不可能的事。「如果我們認同重點是要保持大家安全,並相信現在正值大流行而疫苗可有效緩減疫情,這看來就是很合理的措施。」

薩特進一步解釋,共管式大廈(condominium)會較容易執行疫苗護照的要求,因為大廈委員會有可能通過新例,規定進入範圍內的人要出示疫苗接種證明;但在其他住宅單位,房東就比較難實行,因為租戶可投訴被侵犯了「合理享用單位」的權利。

她補充謂,要讓這一切成為可能,還需省府就研究《住宅租用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訂立新例。如果物業不受該法案規管,或租客與房東需共用浴室或廚房,房東會有更大優勢制訂關於接種疫苗的規定,並毋須跟隨特定程序來下達逐客令。

現正面臨逼遷的德維特表示,她不打算就逐客令爭拗,決定另覓居所,並寄望找到不會如此反對疫苗的地方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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