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帕弗在中國被判處11年刑期並驅逐出境

【星島綜合報道】在中國被控犯有間諜罪,以及非法向境外提供中國國家機密的加拿大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被中國法庭判處11年有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驅逐出境。

中國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當地時間周三上午10時,對已被關押兩年多的加拿大公民斯帕弗進行宣判,判處11年刑期。

法庭判詞稱:「加拿大籍被告人斯帕弗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公開宣判,認定斯帕弗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驅逐出境。」

不過,法庭及中國官方並未說明是在服刑之前還是服刑之後,將斯帕弗驅逐出境。

丹東市坐落在鴨綠江畔,與朝鮮隔江相望。斯帕弗在經商期間常去朝鮮,他的案件從今年3月開始,在此地審理。

在加拿大應美國的要求於2018年12月拘留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之後,斯帕弗和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隨即被中國拘捕,距今已逾兩年。渥太華一再呼籲中國政府盡快釋放兩名加人。

一位直接了解情況的消息人士向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表示,加拿大政府將繼續努力將斯帕弗帶回加拿大。加拿大駐華大使鮑達民(Dominic Barton)在斯帕弗羈押的丹東看守所聽取判刑,25個國家的50名駐華外交官到北京的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對斯帕弗表達支持。

這是中國在不到24小時之內對第二名加拿大人做出宣判。北京時間周二,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被控在中國走私、販賣、運輸和製毒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天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的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與斯帕弗同期被捕的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同樣被中國指控犯有間諜罪,其庭審已於今年3月結束,不過,中國仍未公布其判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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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斯帕弗在中國被處11年刑期並驅逐出境。加通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