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獎勵員工打疫苗比強制要求更好

【星島記者報道】對於私營僱主是否可以強制員工打疫苗,本地商屆人士認為,鼓勵和嘉獎的方法要比強制更穩妥,強制有可能令企業面臨法律挑戰。

加拿大華商會全國理事局主席陳若虛表示,他非常讚成員工完全接種疫苗才返工,這是考慮到其他員工、顧客甚至是他們家人的安全。但僱主的確應考慮到強制要求員工打疫苗是否有法律上的挑戰,因為政府並沒有強制要求,私營企業很可能會違反人權,因此做決定前最好有相關指引才行動。

他說,比起強制接種疫苗,企業最好採取獎勵制度,比如給接種該疫苗的員工放假一天,或是發放一張咖啡店的禮物卡等,作為其對公司安全作出貢獻的獎勵。

擁有地產、IT以及金融等多個企業的陳若虛表示,其公司早前曾經有員工確診,因此卑詩省衛生部門將該公司列為高風險企業而提早為其員工提供了疫苗,公司員工幾乎無一例外全部完成了接種。而他所認識的一些華商會的會員企業也普遍反映幾乎所有員工都已經接種,因此不存在要強制員工打疫苗的問題。

陳若虛稱,其公司門口都會設有體溫篩查設備,也會要求顧客佩戴口罩,大家都非常自覺遵守規定,尚未遇到問題。而一些不同崗位的員工則會根據工作性質選擇是否佩戴口罩,比如在室內工作的油漆工可能會戴上口罩,在戶外工作也不緊密接觸他人的工人則可能選擇不戴口罩。

經營批發生意的方君學也同意這個觀點。他說,應該鼓勵員工打疫苗,因為這是保持健康、保護生命的措施,但是強制就不太可能,只能多花時間向員工解釋疫苗的好處、打與不打疫苗的影響,讓他們明白這不但是影響自己健康的決定,更是顧全大家的選擇。

方君學說,他的公司員工若無其他特別原因,基本都已經接種了疫苗。即使有不能接種疫苗的人,也有可以令其他人接受的特殊方式來防止疫情傳播。

至於強制要求員工打疫苗的做法,方君學則認為需要政府做進一步的工作,提出如何令公眾有保障的要求。他表示,新冠疫情以前沒有發生過,亦沒有相關強制疫苗的法律,政府應改善相關立法,令企業僱主獲得相應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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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君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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