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開始 倫敦藥房規定員工要接種新冠疫苗

【星島綜合報道】倫敦藥房(London Drugs)由今年11月1日起,強制員工接種疫苗。

倫敦藥房總裁兼首席營運官馬赫曼(Clint Mahlman)在一份聲明中稱,作出這一決定是因為該零售商是基本商品和服務的醫療保健供應者,並要為員工和客戶提供一個安全且穩固的環境。

聲明續道,關注到變種病毒在未接種疫苗和未完全接種者,例如年齡上未能接種疫苗的兒童,免疫功能較差而無法打針者,以及對病毒抵抗力較差的長者之中,傳播的風險很高,「我們有責任在店內包括藥房部分,對所有人都是安全的。我們都知道,接種疫苗、戴口罩和遵守衛生當局實施的公共衛生防疫措施,有助減低暴露於病毒之中和減少對健康造嚴重影響的風險。」

倫敦藥房指出,作為強制政策的一部分,所有員工都需要接種加拿大衛生部批准的新冠疫苗,才有資格在該公司工作。如果公共衛生需要,這也可能擴展到要再接種多一劑。

員工需要披露他們接種疫苗的狀況,並向他們的經理出示政府文件。

至於因健康理由並獲得批准,或因為其他法律原因而無法接種疫苗的員工,將會另外安排,不過他們需要根據工作時間及與顧客接觸時間而接受經批准的病毒檢測。而選擇不接種疫苗、不提供相關文件或不接受加強劑(如有需要)的員工,將需要持續接受檢測,才能獲得工作時間。

倫敦藥房強調,目前不會要求顧客提供疫苗接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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