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和房東各有抱怨 大溫房東形容租屋像招聘員工 租客稱搬家是日常便飯

【星島記者王弘樹報道】近日大溫華人網絡論壇熱論一則有關華裔房東大戰租霸的新聞,報道稱大溫華裔房東耗時3年才成功將租霸驅逐,儘管房東最終勝利,但所花費的律師費、搬家費、翻新清潔費、以及拖欠房租等費用高達7萬元。有華裔房東周二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出租房屋就如聘請員工,須對租客進行了解才作簽約決定,切勿以為在網絡平台發布出租廣告便安枕無休,否則後續問題會非常多,亦有年輕租客抱怨在大溫租屋如寄人籬下,曾試過住下不到半年,便因房東賣房被告知馬上搬出,由於法律保護按時交租的租客免受驅逐,最終受盡房東白眼被迫難堪搬家。

家住大溫的楊女士一直有出租名下一套柏文單位,以及其獨立屋的地下室。楊女士超過10年與租客打交道的經驗,她認為房東在租屋時不能掉以輕心,因為不少華裔房東以為在網上平台發布出租訊息,簽約後每個月就可收租獲利,楊女士說:「選擇租客就如招聘員工,有時第一印象很好,但還是需要知道他們的背景或職業,很多華人覺得詢問工作或家庭狀況是冒犯,但我們身為房東有必要這樣做。我身邊不少朋友以為租客是華裔或者留學生便不再多問,最後退租的時候才衍生很多繁瑣問題。」楊女士坦言,她每個租客退租後,都須找裝修公司重新油漆和維修,以及聯繫清潔公司進行大掃除,稱每次退租後檢查房屋都有驚無喜。

楊女士又指出,留學生租客通常都是華裔房東的心水租客,原因是他們經濟的能力獲父母支持,租金少數會拖欠,而且他們的租期長達兩至三年。楊女士形容能租給好的留學生,就像購買樂透彩票,她曾經租給一個非常乖巧的中國留學生,直至現在關係就如家人一樣,但亦曾試過被一名留學生拖欠三個月租金,得悉這名留學生回母國後一去不返,楊女士最終須聘請法律人士,清潔公司,以及搬屋公司解決後續問題。更試過有租客與其朋友在屋內打鬥,驚動警方到場調解。楊女士最後補充表示,房東一定要簽合同和收取押金,並了解租客的經濟狀況和背景,有些房東為逃避交稅而與租客進行現金交易,這樣無法保障房東的基本利益。

而楊女士現時的租客黃同學則認為,在大溫租房非常缺乏安全感,不停搬家成為留學時期的家常便飯,黃同學說:「我住在楊阿姨這裡之前,差不多每年都要搬家一次,房東每次都用家裡親戚移民加拿大、計劃賣房等藉口提前解約,我們華裔學生通常都會啞忍,並不會和房東爭論租約的條文,馬上聽話搬家。」黃同學在疫情期間,因為前房東計劃在樓市高企時賣樓獲利,提出與黃同學提前解約,由於黃同學在一時三刻難以尋覓新住所,加上疫情期間不方便看房,便請求前房東是否可以再居住數月才搬家,儘管房東口頭上答應,但其後處處刁難黃同學,她說:「房東最後對我冷眼相待,言語里暗諷我寄人籬下,甚至說我阻礙別人發達,我感到非常委屈,最終難堪地去朋友家暫住。」

對於日前在大溫華人圈熱傳租霸的新聞,楊女士和黃同學均認為,租客和房東都應有同等被法律保護的權利,一旦對租約合同產生疑問或出現問題糾紛時,因立刻咨詢法律人士,由於大家所身處的角色不一樣,互相溝通和理解是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