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聯下月底實施禁煙令  違者罰款150元

 

【星島綜合報道】運輸聯網(TransLink)將於下月底起在系統內所有公共運輸工具實施禁煙條例,禁止不同形式的吸煙行為,包括使用電子煙。

運聯董事局預計將在本周通過修訂乘客行為規章,在11項條例中增加一項「第12條」,內容為禁止吸煙和吸電子煙,並賦予運輸警察額外的執法權力,新例將於10月30日生效。

在禁煙條例生效後,運聯職員會拒絕讓吸煙人士進入其設施,如果對方不肯遵守條例,將被罰款高至150元。

雖然運輸警察目前已獲《大麻管控及發牌法例》(Cannabis Control and Licensing Act)賦權,向在運聯設施內吸食或以電子工具吸食大麻的人士發出告票;但據運聯職員報告指,現時並無一套禁止吸煙和電子煙的規則,僅靠省法例賦權在系統上設置例如「禁止吸煙」等標誌。根據《大溫運輸守則及安全條例》(Greater Vancouver Transit Conduct and Safety Regulation)第6章,運聯使用者必須遵守標誌內容。現行的「禁止吸煙」標誌,禁止乘客及職員在運輸工具、巴士站或其他運輸設施入口的7.5米範圍內吸煙。

省政府法例已列明,如果有機構對吸煙設有更嚴格的附例,可優先於省法例實行。

待新例通過後,運聯將發出通告及在各站設置告示,公布禁煙條例內容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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