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非體評 (100)】加拿大球隊的球員薪酬及税務

【馬非體評】體育專欄逢周一至五刊載

文:馬非    圖:美聯社

北美洲的四大職業運動,除了NFL之外,其餘三大運動包括NBANHLMLB都有加拿大球隊參與,那究竟效力這些加拿大球隊的球員是用美金還是用加元作為薪酬?而他們又如何繳付稅項?馬非在這篇文章裏和大家簡短的講解一下。

三大運動之中,所有加拿大球隊都是用美金去結算球員的薪酬,這樣做除了可以確保與美國球隊看齊之外,在球員交換時亦能夠省去很多薪酬換算上的麻煩。

至於稅務方面,計算方法便較為複雜,加拿大球隊的球員除了要繳付本身的聯邦稅及省入息稅之外,還要繳付一項稅務叫Jock Tax,亦即他們在作客比賽時所到過之城市的州稅款。以一位Raptors球員為例,正常情況下會在主場多倫多比賽41場,然後作客到其他美國城市作賽41場,所以他除了要繳付加拿大的稅款之外,其餘作客賽事的薪酬,便要根據他出賽城市的州稅率,繳付Jock Tax給當地政府。不過有些美國州份卻沒有Jock Tax,包括德薩斯州、佛羅里達州、田納西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與及華盛頓州,所以作客到這些地區比賽便不用付額外的稅款。

另外由於美國與及加拿大都是採用雙重稅率制,所以繳交完工作當地的稅項之後,還要繳交自己所屬國家的稅。假設一位美籍的Raptors球員收入一百萬元,他交過加拿大稅款之後,這一百萬元還要在他原本在美國所屬的州份再交税,但由於一大部份稅款已經交給了加拿大政府,所以在他所要付交給自己所屬地的稅款比例上相對較少。反觀一位加拿大籍的Raptors球員,除了作客稅項之外,他只需要繳交加拿大稅款,所以同樣是一百萬元收入,他實際所賺的數目會比一位美籍球員為多。

由於加拿大稅率偏高,再加上雙重稅率的制度,令美籍球員效力加拿大球隊時所交的稅,比起效力美國球隊為多,這正是令到很多球員不會首選效力加拿大球隊的主要原因!

不經不覺馬非體評已經寫了100篇,在這裏首先要多謝星島給予我一個全北美洲最好的中文網上平台去分享體育資訊!當然還有各位球迷的支持,以及你們在電郵中給我的寶貴意見!希望大家日後仍會繼續支持這個專欄,祝各位有一個愉快的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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