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洗黑錢公開研訊進入最後陳詞階段,文件顯示,一個於2006年抵達本國、報稱年收入只有4萬元的中國籍男子,在2006年4月至2014年11月期間,以個人和家人名義從香港匯入1.14億元,並在溫哥華購入共值3,200萬元的物業,該男子更被指與有組織犯罪及中國共產黨有關,2016年開始面對遣返程序。
據《溫哥華商業》雜誌(Business in Vancouver)報道,該個在長達18個月公開研訊中提到的個案,涉及懷疑洗黑錢的一些重要方面,例如代人購買、模糊的公司結構、欺詐、分散資產(特別是房地產)及與有組織犯罪有關。
公開研訊專員庫倫(Austin Cullen)本月聽取最後陳詞,預計將在12月提交最終報告,其中可能包括有關房地產法規的建議。
在該研究個案裏,該個中國籍男子利用他的妻子、孩子和母親,把資金從香港轉移到本國、溫哥華豪宅和至少一間總部設於巴哈馬的空殼公司。
該男子於2006年來到加拿大,申報的家庭資產總額為125萬元,但在2016年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面對遞解出境聆訊。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的一些報告顯示,當局握有的資料看來與該男子申報的資料不一致。個案研究文件還顯示,該男子涉嫌與賄賂有關。據公開研訊委員會的律師稱,移民程序現已密封。
2006年4月至2014年11月期間,該男子與家人從香港收到約1.14億元,其中大部分金錢是通過以A公司稱之的公司匯來,這是一家在巴哈馬註冊並由母親實質擁有的投資控股公司。該公司在3個賬戶中持有3,460萬美元。文件還顯示,被列為家庭主婦、失業人士和行政總裁的妻子,指示從瑞士、中國、新加坡和加拿大的一些機構轉賬。
FINTRAC報告顯示,資金透過60次不同的電子資金轉賬、7次大額現金交易和兩份可疑交易中轉來。
根據個案研究,這對夫婦在溫哥華以200萬至30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他們的第一間房子。而被列為學生的孩子,在2012年購買了價值1,400萬元的房子。該男子在2016年以至少1,500萬元購入第二間房屋,孩子在同年購買了第二個物業,價值100萬至200萬元。這些房產在按揭和田土廳上的物業持有人相互關連。
目前還不清楚其他錢去了哪裡。
2011年12月,瑞銀銀行(加拿大)向FINTRAC提交了兩份可疑交易報告,提到該男子和4個香港存戶,指出大約750萬元以10筆不同的交易中被轉移到該男子的家庭成員。該男子的母親向銀行解釋,轉賬的金錢有部分來自出售她在中國的物業所得。然而,該個持有母親委託書的男子無法出示土地所有權記錄,瑞銀要求他們從賬戶中取出這筆錢。
公開研訊委員會的律師審查過FINTRAC的報告,並向11家加拿大銀行或金融機構發出傳票,以了解該4個特別存戶的詳細資料。
總體而言,儘管大量現金流入卑詩省,但是該委員會發現有關這4個存戶的資料有限。其中一個存戶據悉在一棟不起眼,屬於一間汽車修理廠的建築物內經營生意。
該研究提到其中兩個存戶時指出,幾乎沒有關於這些公司的網上資料。
而關於其他人的一些資料是從公共記錄中收集所得。
在相關存戶中,一間公司向卑詩省存款最多。有兩個股東被指在中國經營地下銀行,但其後被裁定無罪。其中一個股東與家人在香港擁有多家企業,也曾面對襲擊和刑事毀壞的罪名。
他們一個生意伙伴擔任過香港獅子會會長,也參加過中國政協會議。
根據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所形容,政協是中國對外影響力計劃的一個分支。
同樣,該委員會還聽取了有關涉嫌與當地幫派勾結,並利用卑詩省的賭場來清洗毒品收益的中國跨國有組織犯罪分子,當中的清洗黑錢方法是借現金予賭徒。
此外,庫倫從專家廣泛聽到,很難確定房地產中洗黑錢的確切數量。
根據馬洛尼(Maureen Maloney)、薩摩威爾(Tsur Somerville)和昂格爾(Brigitte Unger)3個教授在一份題為「打擊卑詩省房地產洗黑錢活動」的報告所作出的保守估計,單單是2018年,卑詩省房地產有53億元的洗黑錢活動,從而導致房地產價格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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