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聯邦政務次長名單即將公布  此職權責知多少?

 

【星島綜合報道】總理杜魯多繼公布了新一屆內閣名單後,即將提名政務次長(Parliamentary Secretary)人選。這是個不起眼而相當重要的官職,被視為通往內閣的階梯。

政務次長的地位介乎內閣部長與後座議員兩者之間,如果獲委此職的是政壇新星,可被視為擢升,未來大有機會問鼎部長職位;否則可能被用作「安慰獎」,給某些失落入閣機會的資深黨員一點甜頭。

隨著新一屆國會會期將於11月22日展開,總理很快就會公布新一批政務次長名單,他們將會成為38名聯邦部長的得力助手,每人在享獲作為國會議員的薪俸外,每年可額外獲薪18,100元。

政務次長真正吸引之處並不在於薪津,而在於此職被視為甄選未來內閣人材的考核。自2015年以來,杜魯多委任的眾多部長中,有17人此前曾任政務次長。在今屆內閣名單的8名新丁中,就有5人出身自這個官職。

政務次長不像部長那麼受到公眾注目,「政績」也不那麼顯著,但職務十分繁重,包括在會議或議員討論私人議案時,代表部長發言和答辯,如果部長在被質詢時段缺席,政務次長必須在席代言。

政務次長通過與國會議員聯絡、答問和為建議中的議案修訂辯護,協助部長推銷議案,使其獲得議會通過。在議事廳外,他們有時要以官式身份代替部長出席部分公開活動。

政務次長須放棄作為國會議員提出私人法案或動議的權利,以免予人建議獲得政府支持的印象。他們不能擔任眾議院委員會的主席,如果他們身任委員會成員,也不能就所屬部長主管事務範圍內的議題投票。

部分政務次長有時會被賦予獨立處理某些政策的權力,例如現任樞密院主席兼應急準備部部長的布萊爾(Bill Blair),由於具有警務工作背景,在擔任司法部和衛生部政務次長期間,曾被委以推行大麻合法化的重任。

西安大略大學(Western University)政治學教授德克萊西(Christine de Clercy)指出,政務次長的工作經常超出負荷,卻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她認為,政務次長在多方面具有重要性,既能減輕部長的工作量,也可成為部長與行政官僚之間的橋樑,更有助總理培育部長人材,而且作為獎勵性機制,有利加強黨紀。

代表卑詩省南素里-白石選區(South Surrey-White Rock)的保守黨國會議員馮杰妮(Kerry-Lynne Findlay)在2013年獲委為國庫部長前,曾擔任聯邦司法部政務次長接近兩年。她表示,很多部長都會缺席國會在周五的質詢時間,由一眾政務次長充撐大局,令她的周末十分顛簸,周五晩上才能回到自己選區,然後於星期日早上匆匆趕回渥太華。

馮杰妮指,政務次長還經常被要求面對傳媒,並與其他政黨的政策評論員交鋒。「政務次長這份工,要邊做邊學……要學懂坐言起行,及時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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