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非體評 (117)】挑釁與報復都並非理智的行為

【馬非體評】體育專欄逢周一至五刊載

文:馬非    圖:Getty Images

本週在NBA最多人談及的,絕對是Nichola Jokic Markieff Morris的推撞事件。事缘在丹佛金塊對邁阿密熱火的賽事中,Nichola Jokic Markieff Morris粗暴地迎面撞向他的胸口,而當時Jokic沉不住氣,報復式地從背後將Morris推跌,更令到對方頸部受傷,最後還需要醫護人員用擔架將他抬出場。

NBA一向對此等粗暴行為都加以嚴懲,雖然是Morris首先作出挑釁,但對於Jokic報復式的還手,只會罰得更重。最終Jokic被罰停賽一場兼沒有薪金,以他年薪3150萬計,Jokic大約損失了385千元,比較起Morris只罰款5萬元重得多!

對於今次事件,外界的看法似乎跟NBA的懲罰準則有所分別,特別是一些前NBA球員,他們表達自己的意見時,大都認為Morris是自討苦吃,若要進行此等挑釁行為便要承擔後果,他們對Jokic的報復式還手,視為一種自我保護的表達,除了要對先挑釁的人還以顏色,更要給其他球員知道,不要再嘗試向他作出此等行為。

類似的推撞,在80年代經常可以在NBA的賽事中看到,特別是被稱為壞孩子底特律活塞隊的比賽。當時的教練Chuck Daly有一套理論叫94呎防守(94 Feet Defense),當中的理念是要求球員在球場每一個角落都要向對手施加壓力,打好防守,令對手在進攻上難以組織。由於當時大部份的NBA隊伍,都有一個不成文的習慣,在完成己隊的進攻後,都只會退回自己後場等待對手下一輪的攻勢,很少會像活塞隊那樣作出全場的壓迫,而且過程當中,還會出現很多身體碰撞,也曾多次引起在球場內的糾紛,所以底特律活塞便成為了當時最不受歡迎的隊伍。

無論如何,這次JokicMorris的事件隨着NBA的懲罰已成過去,但重點是正如金塊隊的教練Michael Malone所言,雖然在比賽中難免會發生衝撞,但大家應該從今次事件中吸取教訓,不要再輕易讓情緒控制自己的理志,否則引致嚴重後果,到頭來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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