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根據卑詩省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一名男子因為欠卑詩省證監會(B.C. Securities Commission) 超過3600萬加元,將不能保留退休賬戶,需以此來償還債務。
卑詩省上訴法院撤銷了委員會對帕斯奎爾 (Earle Douglas Pasquill) 實施的保全令,該令將阻止他從兩個「生活收入基金」賬戶中提取或轉移資金。該命令的目的是將這些資金保留在賬戶中,以便用於償還受害者。
帕斯奎爾欠卑詩省證監會1500萬元的行政罰款,這是因為2014年的一項小組決定,認定他和他的同事Michael Patrick Lathigee在 2008 年,以欺詐手段從700名投資者那裡籌集了2170萬元。
卑詩省證監會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帕斯奎爾需對這2170萬元負責。根據卑詩省證監會的數據,截至2020年4月,委員會尋求保留的LIF賬戶價值為644,951元。
該委員會根據卑詩省的《證券法》尋求保全令,該法案於2020年進行了修訂,以允許其對註冊賬戶發出此類命令。
帕斯奎爾向委員會的一個小組申請撤銷該命令,但該小組拒絕這樣做。他向卑詩省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法院辯稱,《養老金福利和標準法》(Pension Benefits Standards Act )免除了人壽入息基金(LIF)的保全令。
卑詩省證監會在其發布的聲明中說:「上訴法院同意帕斯奎爾的觀點,儘管法院在2020年進行了修訂,以反映證券法的修正案,但法院指出,《養老金福利和標準法》並非如此。」
紐伯里法官(Justice Mary V. Newbury)為三人法庭小組成員,她寫道:「在我看來,立法必須被視為,意味著委員會無權對來自養老基金的計劃執行判決。」
儘管法院作出裁決,但卑詩省證監會執行董事彼得布拉迪(Peter Brady)表示,該委員會仍然有決心,將通過不當行為獲得的資金發還投資者。布拉迪在新聞稿中說:「我們將繼續使用可以使用的一切方法,來收集小組決定的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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