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卑詩捕撈象拔蚌的集體訴訟可繼續

【星島綜合報道】聯邦政府早前出於保護生態系統目的,禁止在卑詩省內部分地區撈捕象拔蚌。有捕撈從業人員和公司對此向聯邦政府提出集體訴訟,要求對他們未來收入損失賠償。卑詩省一名法官近日裁定,這項集體訴訟可以進行。

科瓦爾(Simon R. Coval)法官在上周宣佈並於最近發佈在網上的一份判決中表示,涉及撈捕象拔蚌的集體訴訟可以繼續進行。而聯邦政府方面則認為「這宗訴訟肯定會失敗」。

事件涉及卑詩海達桂群島(Haida Gwaii)南端的15個地區的象拔蚌捕撈糾紛。直到2019年之前,這些地區一直被用於象拔蚌的商業捕撈,但為了保護敏感的生態系統,政府後來征用了該區域。目前這些地方都受到嚴格保護。

訴訟方奧斯丁(James Austin)、托馬斯(Darrel Thomas),以及名為Hideway II  Ventures Ltd.和Front Line Diving Ltd.的兩間公司表示,他們不挑戰政府保護這些領域的權利,但他們尋求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因為他們無法在此捕撈象拔蚌了。

而對聯邦政府而言,這場法律之爭純粹是捏造出來的。

科瓦爾在裁定中寫道,渥京認為「這個索賠是基於一個所謂的權利,即對捕撈權利的損失進行賠償,然而這一權利並不存在。」但訴訟方顯然不同意這種說法,並表示他們的訴訟是在普通法的原則下進行。

最終,科瓦爾裁定這項集體訴訟可以繼續進行,因為訴訟方滿足了集體訴訟的基本標準,即提出的訴訟能夠引發普遍問題,其次訴訟將是獲得公平和有效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科瓦爾還寫道,漁業捕撈非常複雜,出於保護原因,加拿大漁業和海洋部門僅派發550個捕撈證和55個船隻許可證。科瓦爾還說,從事捕撈成本昂貴,大多數許可證持有者至少有10個配額區域,每個區域的捕撈成本約為80萬元,此外還有繳付25萬元的執照費。而捕撈和潛水所需設備成本可達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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