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遭殺害和分屍的西溫華裔富商苑剛,他5個孩子其中一個的母親提出的上訴被駁回,法官拒絕上訴人分得一部分遺產的要求,該遺產可能高達2,100萬元。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邁爾斯(Elliott Myers)在2019年2月公布的裁決中,駁回該母親提出的論據,認為不存在婚姻般的關係,又或即使確實存在這種關係,苑剛終止了這種關係。
2015年5月,42歲商人苑剛在位於西溫住宅區英屬物業(British Properties)的家中被槍殺,更被分屍。死者的商業伙伴,也是死者表姐夫的趙利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被判處10半年監禁。被告最初被控二級謀殺罪。
苑剛生前沒有立下遺囑,而他生前與5個不同的女人共有5個孩子。他沒有跟該5個女子任何一人結婚,但為她們提供不同程度的經濟支援和昂貴的禮物,並努力使其中兩個女子從中國移居本國。
其中一個女子聲稱,直到苑剛去世後,她才知道有其他4個女子的存在,又稱她與苑剛有過婚姻般的關係,所以有權得到部分遺產。
由於法庭已頒下禁令,不得報道該女子的姓名,因此只能以「母親一」(Mother 1)來稱呼。
除了5個孩子和他們的母親之外,苑剛還保持著網上約會檔案,與許多其他女性有過關係,並被描述為過著花花公子的生活。
母親一在她要求得到部分遺產的訴訟中表示,她與苑剛過著至少兩年婚姻般關係的生活。
母親一聲稱,她於2004年在中國第一次見到苑剛,當時她16歲,當年夏天搬進了苑剛父母在中國的家中。在苑剛的要求下,她於2004年12月搬出了苑剛父母的家,以便苑剛可以娶另一個女人,這樣苑剛就可以移民到加拿大。她於2008年12月與苑剛生下了一個孩子。
母親一又稱,她和苑剛互相以夫妻來稱呼對方,苑剛在經濟上支援她並送給她昂貴的禮物。
原審法官認為,苑剛無意與母親一保持婚姻般的關係,但母親一在上訴中提出了一些理由,包括原審法官對相關法律的曲解。
經過審慎考慮,卑詩上訴庭3個法官周四公布裁決,表示雖然原審法官在對法律的解釋上犯了錯誤,但這個錯誤是無關緊要的,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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