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物業估價處 提供估價異議上訴指引

【星島記者王弘樹報道】卑詩物業估價處發言人梁楨怡(Jenny Liang)建議,若業主對於本次最新公布的卑詩省低陸平原物業估價存在異議,先與估價處職員溝通,若無法得到共識,可向物業估價審核小組(PARP)提出上訴,截至日期在1月31日。

根據卑詩物業估價處給予的上訴指引,業主在提出正式投訴或上訴前,應先與卑詩物業估價處員工進行溝通,以解決相關的估價問題,其後估價仍覺不合理,可使用上訴機制要求獨立審查物業評估。業主可在2022年1月31日的截止日前,要求由物業估價審核進行獨立複審,上訴表格可通過網站bcassessment. Ca提交。 

第二步,物業業主可就小組的裁決向物業評估上訴委員會(PAAB)提出上訴,截止日期為每年的4月30日,但由於今年4月30日為周末,因此延長至5月2日。業主向PAAB提出上訴前,必須先向PARP提訴。

梁楨怡最後建議說,歡迎市民對其物業估價提出疑問,公眾可先上卑詩物業估價處了解其物業的估價細則,並可以與鄰居估價作為比較參考,若認為估價不合理,撥打免費熱線+1-866-825-8322與卑詩物業估價處職員進行溝通,該熱線設有廣東話及國語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