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總理杜魯多決定援引《緊急狀態法》(Emergency Act),賦予政府從未使用過的權力,以結束渥太華的車隊封鎖,國會周四開始辯論。
政府的新權力於本周較早時生效,但國會必須投票確認。
國會議員將於下周一(21日)東岸時間晚上8時對動議進行表決。他們亦會在每天辯論該動議至午夜,直到表決時間為止。如果動議投票獲不通過,緊急狀態法將即時中止。
參議院也於周五開始辯論,但未定投票表決日期。
杜魯多於東岸時間周四早上10時發表講話,拉開了辯論的序幕,他在講話中強調,根據加拿大任何其他法律都無法處理這情況,所以要援引《緊急狀態法》的法案。
雖然他辯稱《緊急狀態法》有時間限制和有針對性,以及會合理和相稱地執行,但他以法語承認,這是結束近三周傷害國民的非法和不民主封鎖行動的最後手段(last resort)。
杜魯多向國民保證,《緊急狀態法》不會超越《人權與自由憲章》所載的保護措施。他表示,政府沒有使用《緊急狀態法》來召集軍隊、以及限制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自由和公眾合法地行使抗議權, 封鎖和佔領不是和平抗議,示威者必須停下來。
保守黨質疑政府援引《緊急狀態法》的依據,並關注賦予金融機構的權力。臨時黨領伯根(Candice Bergen)在辯論中說,《緊急狀態法》賦予政府權力,可隨時關閉國民的銀行賬戶,不過,法案只要求銀行審查和凍結與車隊相關的任何賬戶,並允許聯邦機構與銀行分享更多關於參與車隊的訊息。
杜魯多和公共安全部長馬守諾(Marco Mendicino)回應時表示,《緊急狀態法》受人權與自由憲章的約束,包括第8條,保護個人免受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
伯根還指責杜魯多在未採取任何行動、解決示威者不滿的源頭後便立即使用《緊急狀態法》,他們的不滿始於反對強制防疫措施,此後演變成大型反政府運動。
她質問杜魯多無視貨車司機的訴求便直接轉用《緊急狀態法》,以及政府為何沒採任何措施先為衝突降溫就直接援引該法規。
伯根曾在封鎖活動中表達對示威者的支持,她周四重申,保守黨將繼續為他們挺身而出,並希望能和平及迅速地結束貨車的封鎖。伯根曾在周三向媒體表示,保守黨將反對實施《緊急狀態法》,她當時認為,就算發生任何事情,都不會改變該黨的想法。
不過,政府辯稱封鎖是緊急情況,並聲稱參與者有計劃及誓言對清場行動作出抗爭,聯邦官員認為,這可能包括訴諸嚴重暴力。
杜魯多舉例指,亞省較早時解除南部庫茨(Coutts)的邊境封鎖,皇家騎警拘捕13人,並繳獲一批槍支和彈藥,便成功解除抗議活動。
杜魯多強調,使用該法案不是政府的第一、第二甚至第三選擇。政府這樣做是為保護家庭和小企業,保護就業和經濟。
此外,並非每名議員都支持政府的決定,雖然新民主黨黨領駔勉誠(Jagmeet Singh)在辯論開始前曾表示,該黨將支持動議,但他在辯論中重申,如政府在權力上走得太遠,他有意取消這項支持。
他說,該黨會密切關注《緊急狀態法》的執行,準備在任何明顯濫權的情況下撤回支持。
駔勉誠強調,希望能確保它僅用於處理車隊和國家危機的目標,令國民恢復對國家能正常運作、保護和保證他們安全的信心。
魁人政團黨領布蘭切特(Yves-Francois Blanchet)反對該法案,他稱,現有的警察權力應足以讓警方與皇家騎警清除渥太華的抗議者,並重申,包括魁省政府在內的魁北克人不想要《緊急狀態法》。
另一方面,雖然動議尚未在國會投票,但保守黨議員林寶萊(Michelle Rempel Garner)已致函加拿大私隱監管機構,要求對該命令展開調查。在周四發出的函件中,林寶萊要求私隱專員塞里恩(Daniel Therrien)根據現時的私隱法和比例性概念(concept of proportionality),調查這些權力的使用情況。
塞里恩未作出決定。
《緊急狀態法》議案將賦予政府新的權,條例規定,參與封鎖活動、留在現場、或向抗議者提供食物或燃料等物品是應受懲罰的罪行; 並禁止18歲以下的兒童前往、或距離任何車隊示威活動的500米範圍內; 對金融機構提出新的要求,包括如現任何抗議者正使用他們的服務,要向皇家騎警和情報部門(CSIC)報告。
違例者將面對最高5,000元的罰款或最高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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