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性侵犯案 被告在IG尋求目標

【星島綜合報道】根據卑詩最高法院一項判刑,被告冒充模特兒公司經理人在IG(Instagram)找尋目標,然後性侵犯受害的年輕女事主。

法官鄧肯(Jennifer Duncan)在二埠的卑詩最高法院判刑時稱,被告拉姆贊(Kashif Ramzan)從Instagram揀選年輕女子為目標,再透過編織謊言,冒充模特兒公司經理人來滿足他與這些年輕女子發生性關係的欲望。

被告承認於2019年9月14日至19日在溫哥華和素里,性侵犯一個姓名簡稱為V.N.的年輕女子,以及於2020年4月25日在溫哥華性侵犯一個姓名簡稱為A.C.的年輕女子。

被告的手法是在Instagram聯絡目標女性,假裝是來自選角或模特兒經理人公司和攝影師,並聲稱在模特兒和表演界具有影響力,又創建一個網站和一個相關的電子郵件帳戶,以說服受害人,他是一個與模特行業相關的專業攝影師。事實上,被告既非來自模特兒經理人公司,也不是攝影師。

被告成功說服V.N.和A.C.跟隨他去參加試鏡,其中在試鏡過程中,他告訴V.N.,如果她和他發生性關係,他會給她最好的推薦,屆時會有99%的機會被獲電影公司看中。事發時,V.N.只有18歲,後來兩人發生性關係。

另外,當被告通過Instagram聯繫女事主A.C.時,後者19歲。被告對她表示,他認為對方可以成為一個職業模特兒,而他正在為一部備受矚目的電影招兵買馬,導演同意考慮讓她擔任主角,起薪為5萬元。後來,被告利用借口,性侵犯女事主。

法庭還獲悉,2019年9月下旬,被告又設計引誘另一個女事主,後者告訴被告她15歲,只能在放學後或周末有空。2019年10月12日,她和被告一起去了素里一家酒店。被告為她拍照並拍攝了各種服裝和姿勢的視頻,然後稱需要表演一個涉及親吻和擁抱的親密場景。她表示不舒服,不想繼續,被告開車送她回家。

法官鄧肯稱,被告精心設計謊言,來欺騙受害人。

承認兩項性侵犯罪的被告在2022年2月9日被判處入獄兩年,其中第一項罪名被判處監禁18個月,第二項罪名中被判入獄2年少一天,同期執行,然後是3年緩刑。

42歳被告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不是公民,因此他的刑事定罪可能導致被驅逐出境。

被告的妻子表示,如果丈夫被驅逐出境,他們就不能在丈夫出生的巴基斯坦一起生活,因為她不是穆斯林。他們也不能在韓國一起生活,因為他的刑事定罪會阻止他進入她的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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