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記者王學文】卑詩省府周一宣佈將推出《物權法》(Property Law Act) 修訂案,創設購屋者保障期 (Homebuyer Protection Period),讓置業人士的權利在充滿挑戰的地產市場中獲得保障。不過,省府並未給出修訂案細節以及實施的具體時間。
省府在一份聲明中稱,業界人士估計,過去一年,在卑詩省競爭最激烈的地產市場中,超過7成的出價都不附帶條件,這可能會引致買方最終需要繳付巨額維修和翻新費用,或是假若貸款失敗,買方更會損失按金。
財政廳長羅品珍 (Selina Robinson) 周一表示,購屋者保障期,有時稱為「撤回權」,就是為了回應買家的這種擔憂。修訂案將會設立一個期限,讓購屋者有更多時間考慮他們的出價、確定貸款及驗屋,而毋須承受要放棄這些條件的壓力。修訂案將於今年內正式立法,以確立購屋者行使此權利的具體時間,以及撤回出價的財務成本。由於本省地產市場情況因地區而異,因此,新法例將會允許各區域有不同的規定。
她說:「省民在作出人生中最大的財務決定時需要得到保障。面對過熱的地產市場,我們看見買家因感到壓力而放棄條件,以能被納入考慮之列,結果,一些首次置業人士在成交後才發現一些代價高昂的問題。我們希望確保置業人士有時間獲得他們所需的信息,以便在有限範圍內作出明智的決定,同時為賣家提供完成交易所需的確定性。」
不過,至於購屋者保障期究竟有幾天,以及如果買家隨意撤回出價應該罰款多少,則尚未有具體細則。
省府指出,有關這項新措施的規範,以及未來推出的其他保障消費者的新措施,均會根據卑詩金融服務管理局 (BC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BCFSA) 向各地產業利益持份者 (包括:驗屋師、估價師、地產經紀,以及來自法律界和金融服務界的學者和代表) 進行諮詢的信息。預料BCFSA將於今年春季對諮詢結果進行分析,並為實施購屋者保障期的法規制定提供信息,目標是在夏季之前正式實施相關保障措施。
卑詩驗屋師協會 (Home Inspectors Association BC) 執行董事巴頓Helene Barton表示:「每個卑詩省置業人士都理應有機會在購買前盡上自己的責任,詳細研究和考慮,並避免承受高風險,在沒有驗屋的情況下購置房屋。」
加拿大樓宇按揭專業人員協會 (Mortgage Professionals Canada) 總裁兼行政總裁泰勒(Paul Taylor)則表示,引入一個短期而不受限制的冷靜期,或是一個特定而較長的時期,將可確保買家安排合適的貸款,從而消除房屋買賣的不確定性,長遠而言,更可能為買賣雙方節省可觀的成本。
省府稱,卑詩將會是加拿大第一個對二手和新建房屋實施購屋者保障期的省份。根據《房地產開發與營銷法》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Marketing Act),多戶房屋物業預售(樓花)必須設有七天的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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