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新斯高沙省2020年4月發生的大型槍擊案,周四進入公開研訊的第二日,會上披露一名騎警當時曾與槍手相遇,他一度猶豫應否進行追捕,當他展開追捕時,疑犯已逃離。
調查文件描述騎警彼得森(Rodney Peterson)和穿著警察制服、並駕駛一部仿製騎警車輛的疑兇於當日早上9時48分前,在4號公路上朝相反方向經過的情況。
彼得森通過無線電向其他騎警成員說,該名司機穿著反光背心及在路過時微笑,另一名警員指對方一定是疑兇。當疑兇經過他身後並逃離現場時,彼得森才努力確定下一步行動。
他接受盤問時說,如果他當時停車,將會被槍殺,如繼續前行,他會有一個轉身追捕的機會。
不過,彼得森發現道路太窄,無法快速掉頭。他擔心如果轉彎時間太長,兇手可能會回來向他開槍,或被迎面而來的車輛撞到。彼得森解釋他推遲轉彎的決定時表示,如果他做得不對,他會被槍殺。
據研訊委員會的總結,彼得森轉身追了大約1.2公里。
委員會指,槍手沃特曼(Gabriel Wortman)在彼得森經過他不到一分鐘後,便駛進了費舍爾(Adam Fisher)和卡羅爾(Carole)夫婦的車道。
委員會表示,彼得森曾駕車經過費舍爾的住所,但沒有意識到沃特曼已在那處。
他之後繼續前往4號公路夾橫加公路的地區,其後從警察調度員得知沃特曼已轉向費舍爾的住所,他於9時50分左右抵達。
沃特曼當時已返回其騎警複製車,沿4號公路北行,然後轉向平原路(Plains Road)前往德伯特(Debert)的小社區,以再次躲避警方和緊急反應小組的追捕。他在平原路又槍殺兩人。
沃特曼在2020年4月18日至19日期間,一共槍殺了22人和槍傷3人,他最終在恩菲爾德(Enfield)遭騎警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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