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府上月底通過司機克上網申訴告票的法案。不過,有律師就擔心新的程序意味著律師可能會被排除在程序之外。
目前在卑詩省,司機若收到告票,可以選擇前往地方法院申訴,並在法官面前進行抗辯。刑事律師利蒙(Sarah Leamon)說:「我認為我們必須理解一個重點,即人們在被證明有罪之前,有權被假定為無罪。我對這項立法提案的主要擔憂,就是人們有權接受正當程序,也應該有權請律師。」
但是,如果這個最新的17號法案(Bill 17)最終通過成為法律,卑詩省府可以決定某些程序是否可以在「有或沒有法官的情況下進行」,以及「誰可以、不可以或必須參與其中。」利蒙擔心這項法案會導致律師被排除在程序之外,而聘請律師是司法系統的一個基本權利。
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在回覆媒體訪問時表示:「相當多的卑詩省民在收到交通告票時,都會選擇申訴,其中大約80%的告票存有爭議。我們想做的就是從原本繁瑣的系統中節省出來時間、金錢和資源,同時為那些質疑他們告票的人提供更便利的服務。」
有關聘請律師問題方便,尹大衛強調,未來在某些情況中,情況將有所不同。有些申訴程序,是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完成和進行。當然,尹大衛可以保證,如果司機想要聘請律師,他們依然可以那麼做。
自由黨司法事務評論員麥德庄(Mike De Jong)則抨擊,省府推行法案的意圖模糊,無法確保人們在公平的程序上得到應有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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