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違規 卑詩省一建築公司被罰款2.5萬元 負責人被判監14天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間建築公司因持續違反《勞工賠償法》而被罰款2.5萬元,公司負責人被判監14監禁。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塔克(Sheila Tucker)在5月18日發布並於周四放上網的一項裁決中,裁定建築公司G & D Construction Ltd.及公司負責人坎多拉(Dalwinder Singh Kandola)藐視法庭罪成。這是該公司及其董事第二次因違反2017年法庭命令,而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根據2017年的法庭命令,該公司及其負責人要遵守《勞工賠償法》。

2020年11月首次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立時,坎多拉與該公司均被處以4,000元罰款。

最新的法庭裁決是根據卑詩工作安全局(WorkSafeBC)檢查員,去年在素里和米遜(Mission)的G&D建築地盤觀察到的違規行為。

根據塔克的裁決,職業安全檢查員於2021年1月5日到該公司位於素里的建築地盤檢查期間,發現該公司違反《勞工賠償法》和相關法規,包括兩個工人(其中一人是坎多拉)在沒有梯子或工作平台的屋頂桁架上工作,以盡量減少跌倒的風險;通往二樓的臨時樓梯沒有中間欄杆;以及一個工人正在操作自行式升降工作平台,但該工人尚未完成操作平台所需的正式培訓。

在2021年10月6日,職業安全檢查員到該公司位於米遜的工程地盤查看期間,發現有工人使用不符合卑詩工作安全局標準的工作建造的木梯;兩個工人在該公司主管的指導下,在建築物屋頂上工作。儘管工人戴了防墜落安全帶,但是安全帶沒有固定好安全設施,一個工人暴露在超過21呎有可能墮下的危險中,而另一個工人則暴露在10到12呎可能墮下的危險中;以及使用臨時木腳手架提供通往二樓的通道。可是該木腳手架不符合卑詩工作安全局標準,並且缺乏防護裝置和護欄。

該公司和坎多拉承認出現這行為,並且違反了2017年的法院命令。坎多拉在辯護時指出,他和公司已經支付了之前對他們的所有罰款,包括與素里和米遜工地違規行為有關的行政處罰。

坎多拉又辯稱,他的所有工人都沒有提出任何勞工賠償要求,公司在2021年完成了9個住宅建設項目的框架工作,僅因其中兩個違規而受到處罰。

法官塔克沒有接納坎多拉的論據,指出雖然答辯人承認了違規行為,而且在某程度上承擔責任,但沒有表示任何悔意。此外,答辯人錯誤地把違規行為描述為在數量和嚴重程度上都很輕微,稱該公司在2021年中共9個工程項目中只有兩個違規,顯示答辯人沒有明白到不當行為可能帶來嚴重後果。

塔克又稱,2021年的違規行為與導致先前藐視法庭裁決和2017年的違規行為相同或非常相似,顯示答辯人和簽辯公司在重視工人安全的態度上沒有真正的改變,因此有需要加重懲罰,裁定該公司在60天內支付2.5萬元罰款,並判處坎多拉監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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