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證監會(BCSC)一個小組維持行政總監的計劃,要求卑詩保險公司(ICBC)不續發駕駛執照和車輛許可證予黃世惠。他仍未按照BCSC的命令,為證券欺詐支付760萬元,其中450萬元屬行政罰款和另外310萬元為他通過不當行為獲得的金額。
根據卑詩省政府於2019年10月通過的《證券法》修正案,BCSC的行政總監可以要求ICBC,不為尚未全部支付BCSC對投資行為不當者所作出的罰款,更新駕駛執照和車輛許可證。該權力於2021年3月生效,使卑詩省成為加拿大首個把未有支付違反證券法的罰款與駕駛執照和車輛許可證掛鈎的省份。
BCSC必須在打算使用此權力時通知該人。黃世惠在收到此類通知後,要求BCSC一個小組審查行政總監該個做法。
黃世惠告訴該小組,他需要為他的岳父和女兒擔任緊急司機,而且取消他的駕駛執照會妨礙他找到更好的工作,包括汽車銷售。他表示,他目前無法向BCSC支付任何費用,在2020年的收入約為7,000元,2021年的收入約為12,400 美元,他計劃開始在一家通信公司,任職客戶支援代表。他還表示,他曾考慮申請破產,但沒有足夠的資金啟動訴訟程序。
該小組認為,行政總監計劃向ICBC提出的要求符合該法案的必要條件,而黃世惠未能顯示,缺乏駕駛執照如何顯著降低他償還欠款的能力。小組指出,黃世惠沒有就付款計劃提出任何建議。
小組又認為,申請人仍未對他在該事件中的欺詐和挪用資金行為表現出任何悔意或責任,他的言行顯示他未能接受小組的原本調查結果和決定。
2017年,BCSC的一個小組發現,黃世惠透過間接投資結構,向兩家初創公司招攬投資,並把所得款項自用,而不是按照投資者被告知的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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