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星島記者黃良潤】卑詩省府周四(21日)宣布,為加強對置業人士的消費保障,將開全國先例,新設强制3日「保護期」,予購房者足夠時間進行取得按揭及驗樓。
省府周四宣布,為保護省内置業人士免因推銷壓力,而被迫在高風險下進行買賣,當局將為有關買賣新設强制3日「保護期」,予購房者足夠時間進行取得按揭及驗樓。
新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届時選擇退出交易的一方,將須支付購買價格的0.25%,或就價格的每10萬元,支付250元的交易撤銷費。舉例而言,若買方對價值100萬元的房屋行使撤銷權,則需按照要求向賣方支付2,500元。
另外,買家仍可在任何時候,提出有房屋驗收或按揭貸款條件的報價。該保護期為買方提供無條件的驗樓機會。
省財政廳長羅品珍 (Selina Robinson) 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許多省民為能買得到房,不得不放棄驗樓;有關政策既是買家們所應得,亦可令他們買得安心。同時,在該政策亦保障了賣家的利益。」
當局表示,置業者保護期是根據省金融服務管理局 (BCFSA) 報告的建議而設立;該局今年完成了對地產業持份者的廣泛諮詢,並收集了包括驗樓師、評估專員、地產經紀、學者及法律與金融服務部門
代表的意見。當局强調,將繼續研究有關建議及其潛在影響,以進一步增強公眾對地產市場的
信心。
省驗樓師協會 (Home Inspectors Association BC) 主席雪柏(Jonathan Sheppard)表示,驗樓可有助消除購房時所須承擔的潛在高成本風險,並幫助消費者作出明智的決定。「省府能夠認識到有關風險,並再次在消費者保護政策方面引領全國,對此本協會成員為其感到驕傲。」
有關政策開全國先例,使卑詩成為首個對二手市場及新建房屋保護期的省份。而目前根據《地產發展市場營銷法》(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Marketing Act) 規定,對如柏文等多戶式房屋發展物業 的施工前銷售冷靜期,亦經已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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