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在阿伯斯福(Abbotsford),超速司機最近讓警方忙的不可開交,在不到一周的時間裡,至少有三輛車被扣押。
周日,阿伯斯福警察局在 Twitter 上發佈消息,一名在限速 50 公裏/小時的區域以 120 公裏/小時的速度行駛的人被抓獲,並開了罰單。
警方在網上寫道:「該司機在蘇馬斯路 (Sumas Way) 以超過規定限速 70 公裏的速度駕駛車輛……他們的車輛也被扣押了。」
周四晚上,該地區警方在 11 號高速公路上抓到兩輛以147公裏/小時的速度行駛在規定的80公裏/小時區域的車輛。
根據ICBC的網站,超速40公裏/小時或以上的超速是當局可以將車輛從道路上拖走並扣押的原因之一。
高速公路超速罰單的費用在$138-$196 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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