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患者入稟法院稱列治文醫院誤診害自己半癱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脊柱疾病女患者聲稱在列治文醫院接受的護理「低於相關的專業標準」,遭列治文醫院誤診及忽視,導致她成為「坐在輪椅上的截癱者」。

據Richmond News引述法庭文件指,女患者斯圖特(Kerri Ann Stutt)於2019年3月首次前往列治文醫院,當時她感到「後側和背部劇烈疼痛」,並伴有呼吸困難。

斯圖特聲稱,她在12小時留醫期間,接受了止痛藥治療、化驗和胸部X光檢查,但未被診斷有問題,其後她被送回家,並被指示如果疼痛加劇就返回急診室。

2019年4月的一天晚上,當時42歲的斯圖特回到列治文醫院,抱怨自己雙腿「無法控制地顫抖」,並且感到麻木。當晚8時05分,一名分診護士接待了她,並優先安排她在30分鐘內去看醫生。兩個多小時後,亦即晚上10時42分,醫生為她進行了檢查。

斯圖特在提交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訴狀中聲稱,她在等待醫生期間「多次向護理人員抱怨」徵狀惡化、尿急和排尿困難,還要求留置導尿管。但護理人員對她的投訴不屑一顧。

斯圖特於當晚接受了更多化驗和藥物治療,並抱怨自己的麻木徵狀加劇,稱自前一天晚上以來無法移動雙腿。到了次日上午9時,醫生指出斯圖特沒有「T5水平以下的感覺,也沒有反射」。

其後,醫生要求對她進行核磁共振掃描,結果顯示由於脊柱膿腫使她的脊髓移位並變窄。她隨後被轉移到溫哥華綜合醫院(Vancouver General Hospital),在那裏接受了膿腫減壓手術。

斯圖特在訴訟中聲稱她在列治文醫院接受的護理「低於相關的專業標準」。她現在患有永久性殘疾和損傷,包括「腸道和膀胱功能喪失以及連續復發的膀胱感染」,需要導尿管和日常護理幫助。該醫院負責為斯圖特治療的醫生Violet Wai Tak Hung和Patrick Chen Hua Chen也被列為被告。

但列治文醫院和兩位醫生均否認承擔責任。

據列治文醫院稱,斯圖特在第一次就診時被診斷出背痛,為她提供的所有護理、治療和手術都是適當且有效的。

醫院否認造成或促成斯圖特所稱的傷害負有責任,並表示因為斯圖特未能「正確報告她的徵狀」,「及時」尋求醫療救助,並遵循醫療建議,導致了她的傷害和損失。

兩位醫生均聲稱只在斯圖特的一次就診期間照顧過她,並概述了他們當時指示的檢查和治療計劃。

卑詩最高法院最近批准了斯圖特的申請,添加第三位陳姓醫生(Richard Kam-Lai Chan,譯音)作為被告。

陳兩次都有給斯圖特看病,在斯圖特的律師發現陳醫生在斯圖特第二次去列治文醫院就診時沒有做任何筆記後,將其添加了進來。

陳對此表示反對,因為斯圖特添加被告的申請是在索賠時效日期之後提交的。

儘管法官比拉維奇(Bilawich)承認斯圖特的律師延遲了兩個月才申請將陳加入訴訟,但他認為時效期限是否已過尚有爭議,而且延遲並不過分。

他還表示,將斯圖特與陳的問題與她在現有訴訟中的主張一起決定是公平的,而且審判日期仍然「足夠遙遠」,可以讓陳的律師為審判做準備。

所有指控均未在法庭上得到證實,法官定於2024年4月15日開審。

圖:醫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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