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動輒高達600元! 電動獨輪車騎士呼籲道路規則改變

 

【星島綜合報道】電動獨輪車作為一種新的交通方式在溫哥華的街頭正越來越受歡迎,但採用這種交通方式的人卻面臨大額罰款。

據幾位電動獨輪車騎士的報告,罰款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在人行道上騎行的罰款約為80元,沒有保險則罰600元。

在道路上騎電動獨輪車被罰的大學畢業生Gabe Kwok說,給他開罰單的警官告訴他,罰款是因為沒有購買駕駛獨輪車的保險。

根據卑詩省交通廳的規定,卑詩保險公司(ICBC)只能向符合省級和聯邦級摩托車和限速摩托車分類及相關標準的車輛出售保險。

交通廳發言人在致CTV的一封電郵中稱,《機動車輛法》不允許人們在包括人行道在內的公共道路上,使用單輪、電動滑板和獨輪車等設備。電動獨輪車或獨輪車唯一可以使用的地方是私人財產、滑板公園或指定的步行徑。

卑詩省最近修訂了《機動車輛法》以接納一些新技術,包括送貨機器人、電動自行車和指定的個人移動設備,但其中未提及獨輪車。

溫哥華的 eevee’s 是一家銷售個人電動車的公司,其聯合創始人Bradley Spence一直在爭取單輪交通方式獲得批准,並呼籲省政府修改其限制。

Spence表示,「省府還未定義指定的移動設備是什麼,但我們真的希望電動獨輪車被歸類為移動設備,希望這是做出改變的第一步。」

Spence說,eevee’s自兩年前開店以來,眾多想要購買電動獨輪車的顧客便紛至沓來,但立法方面的改變速度卻非常緩慢。

 

圖:Global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