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2 名溫哥華居民將溫哥華實行 6 年的空置房屋稅告上法庭,認為該稅違反了《權利與自由憲章》,應被宣布無效。
居民丹(Lucy Dan)和麥克勞德(Danice Macleod)上個月末聯合提起訴訟,聲稱這項稅收給他們帶來了極大的心理和經濟壓力。
麥克勞德在溫哥華西區擁有一處房產,該房產隸屬她的家族已 50 年了。她在班芙 (Banff) 的租賃土地上還有另一處房產,她必須將其申報為主要住所才能維持租約。
為了要避免繳納空置稅,她只好讓前戀人住在溫哥華的房子裡,但她在法庭文件中表示,這種安排對她來說很痛苦。這項稅收對她的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有無盡的壓力和擔憂。
另一宗案件的主角是丹,2011 年她在溫哥華西區購買了一處房產,那裡有一處被燒毀的房屋已被拆除,她希望獲得房貸以建造一座新房子。但她在法庭文件中表示,由於土地空置,一直無法獲得融資,她也無法出售最初以 350 萬元購買的房產。由於該房屋空置,她在 2022 納稅年度需繳納 113,000 元的空置稅。
該稅於 2017 年生效,適用於納稅年度內閒置時間超過 6 個月的住宅物業。
目前按物業價值的 3% 徵收稅,丹和麥克勞德都表示,該法案是在沒有舉行公開聽證會的情況下創建的,並且對其目標和應用等問題含糊其辭。
溫哥華空置房屋稅已經衍生很多爭議,也有不少法律訴訟,但不清楚確切數據,也不清楚有多少人在沒有上法庭的情況下達成和解。
溫哥華市 2022 年稅收報告稱,該市當年徵收了 6880 萬元的空置稅收和罰款,但只確切收到 3250 萬元。 2020 年,它徵收 3790 萬元的稅款和罰款,收款 2790 萬元。
民意調查顯示,公眾對這項稅收普遍持積極態度,但像丹和麥克勞德等一些屋主抱怨,這是對個人權利的侵犯,它不僅懲罰外國投資者,還懲罰與溫哥華有長期聯繫的當地人,他們試圖在城市保留住所,以便與家人團聚或獲得醫療服務。
其他人抱怨說,該市的房屋審計系統給屋主帶來了問題,其中一些人不得不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向市政府證明他們的房產不是空屋。
2021 年,溫哥華市對 7,000 多處房產進行了審計,發現有 104 處房產無人居住,而屋主都另有說詞。
加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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