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房別亂來】住戶擅拆洗衣房牆改建睡房 業主興訟勝訴

【星島綜合報道】大溫地區一房難求,即使覓得居所,地方也可能不敷應用。有住戶被指為求在單位內增設一間睡房,擅自拆除了洗衣房的牆壁。審裁處判住戶須負責還原牆壁,以及支付相關費用。

據《本拿比現況》(Burnaby Now)報道,居於本拿比艾德蒙茲街(Edmonds St.)7220號 Edmonds Place一個單位的卡多(Christopher Cadeau),本身亦是Edmonds Place房屋合作社的前成員。

卑詩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上周一項裁決指,卡多拆除了住所洗衣房的隔間牆,以開闢通往閣樓空間的通道,同時還更換了洗衣房和閣樓的地板。

裁決書指,合作社指控住戶將閣樓空間改作睡房,但住戶對這一說法提出異議,同時亦反對任何有關該空間發出不合理噪音的指控。

該住戶被指於2020年5月合作社進行的一次檢查中,被發現有未經授權的改建行為,合作社隨即下令住戶將其還原。然而,到了同年10月底,該住戶已經遷出。他在離開前,重建了洗衣房的牆壁並擦補了牆身,但沒有油漆牆壁。

合作社聲稱,住戶還欠2020年10月及11月共2,880元租住費用;但租戶表示,合作社扣下了他最初交付的1,500元共享購買金,他基本上支付了10月份的費用,而在11月份之前已經搬走,因此沒有拖欠任何款項。

他還表示,在遷出前已還原了改建的部分並清理了單位,並表明不對任何對方聲稱的損毀承擔責任。

審裁處裁定住戶未有完全還原此前所做的改動,下令他向合作社支付2,572.5元,以抵償其進行的善後工作,並為更換單位內的百葉簾支付288.75元,連同堂費合共須付3,190.15元。

然而,審裁處認同住戶關於11月租住費用和清理工作的觀點。

住戶一方以合作社對其不公,多次威脅取消其會籍,以及未有向其鄰居執行禁煙規例等,導致他要搬家,要求獲賠2,205元,但被審裁處駁回。

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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