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拿比華裔女童兇案 辯方指警方稱有人持槍進法庭意圖殺人

【星島綜合報道】本拿比華裔女童被殺案的陪審團周五(8日)裁定,被告阿里(Ibrahim Ali)一級謀殺罪成。庭審節外生枝,代表被告的律師周一(11日)稱,警方向其透露,當天曾有意圖不軌的人持槍進入法庭,。

律師麥卡洛(Kevin McCullough)稱,警方告訴他,一名與訴訟程序關係密切的人,上周五持一把Glock手槍進入溫哥華的法庭,意圖殺人,手槍當時已上膛。

他表示,他和妻子昨天(10日)被傳喚到維多利亞市警署,警方向他們通報了這宗事件。

截至周一中午,維多利亞及溫哥華的警方均未就事件作出回應;而卑詩檢控服務處(BC Prosecution Service)發言人則拒絕置評。

在周五的庭審中,麥卡洛曾以他聲稱受到的「一連串死亡威脅」為由,要求轉換到一個更安全的法庭,但法官伯納德(Lance Bernard)表示,他不知道另一法庭是否可供使用,因此沒有答允。

在上周沒有陪審團出席的聆訊中,麥卡洛宣讀了他聲稱收到的一張紙條,內容為威脅以暴力殺害他及其家人。

設於溫哥華的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未有為全部法庭裝置金屬探測儀及其他安檢設施;但法院大樓內的20號法庭裝有防彈玻璃,將公眾旁聽席與法官、陪審團和控辯雙方所在的審訊席分隔。

經過8個月的審理後,被告阿里被裁定殺害一名13歲女童罪成。在2017年,死者屍體於本拿比中央公園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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