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買電子電器產品,一定都有保固,但卑詩省一名男子的冰箱在使用6 個月後即出現故障,但公司卻不願負責賠償,只好告上法庭。
根據卑詩省民事解決法庭的一項裁決,2022 年3 月,霍金斯(Steven Hodgins) 從Home Depot購買了一台三星冰箱,並於2022 年10 月報告該冰箱因無法保持溫度而有故障。
冰箱未在保固期內進行維修或更換,因此霍金斯對Home Depo、三星電子加拿大公司(三星)和HE Universal Appliance Service Ltd.提起訴訟。他索賠冰箱費用 2,407.08 元,更進一步提起訴訟,要求賠償變質食品 1,000 元。
根據裁決書,在霍金斯報告問題後,三星於 10 月 12 日派了HE Universal Appliance Service Ltd.(HE)一名技術人員檢查有故障的冰箱。技術人員表示,他們使用「體溫槍」測試了冰箱的溫度,然後使用智慧服務應用程式檢查了過去 5 天冰箱的溫度。
技術人員說冰箱很正常、很好,但霍金斯不同意。
根據裁決書,霍金斯聲稱技術人員「只是不斷揮動溫度計,直到發現一個在範圍內的讀數」。
然而,法院認為,在沒有專家證據證明技術人員違反檢查標準的情況下,霍金斯對家電公司的索賠無意義。
雖然對檢驗公司的索賠得到了澄清,但法院發現檢驗報告中存在矛盾。該報告指出,冰箱需要花時間檢查,存在可能需要稍後維修的潛在問題風險。
儘管報告這麼說,三星還是給霍金斯發了電子郵件,表示技術人員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霍金斯後來又在一周後報告了冰箱出現相同問題。
在考慮技術人員報告的所有分析後,法院最終決定三星應向霍金斯支付冰箱的費用。
三星和Hom Depo被聯合責令向霍金斯支付 2,407.08 元,作為冰箱成本的補償,以及 124.57 元的判決前利息和 175 元的法庭訴訟費用。
至於 1000 元的變質食物賠不賠呢?法院說,霍金斯沒有提供損失或需要更換的證據,因此駁回了這部分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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