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亞省當局可能很快就會要求石油和天然氣公司按時繳付市政地稅,否則將無法繼續生產。
據加通社報道,亞省政府和亞省農村市政聯盟(RMA)在周一(16日)發布一份報告,這是提案之一。
省內能源業部分企業拖欠地稅已成為市政的一項沉痾,截至去年,全省農村社區被拖欠的稅款超過2.5億元。
市政事務廳長威廉斯(Dan Williams)告訴記者,雖然這份報告指明前進方向,但迄今未支付的欠款很可能永遠無法追回了。
「過去的大部分欠款基本上無法追回,」威廉斯說,因為「我們無法向已經不存在的公司追討欠款。」
市政聯盟主席韋斯特倫德(Kara Westerlund)也在同一場合發言表示,她希望至少這2.5億元可以部分追回,並指出這筆資金造成了巨大的機會成本損失。
本身是布雷佐縣(Brazeau County)議員的韋斯特倫德指出,「到2026年底,亞省農村地區的基礎設施需求可能將面臨近250億元缺口,」而這些資金本應用於道路、橋樑、涵洞、污水處理和供水系統。
她強調,周一報告中提出的新政策,將會令省能源監管機構在執法方面擁有「真正的權力」。
賦予能源監管機構執法權力
要求石油和天然氣公司按時繳納地稅作為獲得營運許可證的條件,正是賦予省能源監管機構(AER)執法「權力」的其中一個例子。
但報告指出:「雖然在特定情況下,AER可以對未繳稅款採取某些措施,但市政稅收義務並未正式納入許可制度本身。」
「通過將納稅合規作為負責任的資源開發的基本要求,這種方法旨在加強對欠稅的預防和追繳。」
該報告還呼籲省政府禁止拖欠地稅的公司取得新的租約或油井。這將取代現行規定,即拖欠稅款超過2萬元的公司,將無法取得新的租約。
另一項建議是,省政府應設立一項財政支援計劃,供市政當局在遭遇一家或多家公司嚴重拖欠款項時使用。
其他建議還包括改善鄉郊市鎮、省政府和能源監管機構之間的數據共享。
威廉斯表示,政府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審查這些提案。並指出,如果省府想要落實這些建議,應該會很快,因為很少需要立法才能實施的內容。
反對黨新民主黨市政事務評論員Rob Miyashiro認為,省政府「早就應該」認真解決這個問題了,並對問題能否得到解決心存疑慮。
「只有看到實際行動,我們才能建立信心,」他說。
業主和市政當局也批評能源監管機構,沒有對拖欠稅款的公司採取行動,但監管機構行政總裁摩根(Rob Morgan)認為,這些批評源於對現行政策的誤解。「監管機構遵循政策,此前,拖欠市政稅款和採取強制措施固然是一個考慮因素,但並非唯一因素。」
「像這樣的改變,就可以讓我們在適當的情況下採取更多行動了。」
圖:加通社
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