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省府提《遊說登記法》修正案 前政府公職人員離職兩年內禁止遊說

卑詩新民主黨政府周一提出《遊說登記法》(Lobbyists Registration Act)修正案,規定前政府公職人員及其高階幕僚離開政府兩年內禁止遊說,一旦遭到定罪,罰款最輕為2.5萬元,最重可達10萬元。

卑詩省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在記者會上,也肯定綠黨黨團在此議題上的努力。他說,《遊說登記法》修正重點,包括禁止前任政府公職人員及高階幕僚離職後兩年內進行遊說;兩年禁令從任職結束之日開始計算;如果被視為符合公眾利益,當局有權酌情批准豁免兩年禁令;需披露遊說內閣廳長或議員辦公室人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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