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最高法院裁決 禁止聯邦監獄無限期單獨監禁囚犯

法官利斯克(Peter Leask)在判決指出,將囚犯無限期隔離是違憲的,但他暫停12個月作決定,讓政府有時間處理。聯邦政府去年6月提出C-56新法,規定隔離時間最多為21天,等18個月過渡期後,再減至15天。
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簡稱BCCLA)和釋囚協會(John Howard Society)早前入稟法院,狀告聯邦政府侵犯人權,稱單獨監禁是一種殘酷和不人道的懲罰,可能導致嚴重心理創傷和自殺,涉嫌違憲。
法官在判決書中的結論指:「長時間監禁,使所有聯邦囚犯都面臨嚴重的心理傷害,包括精神上的痛苦,並使他們自我傷害和自殺風險增加。」
BCCLA隨即召開記者會,代表律師甚至激動啜泣表示,這是歷史性時刻,為平均每年被單獨監禁的4,500名囚犯逃回公道。

V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