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高院裁定,法律職業監管機構有權拒絕為西三一大學法律學院畢業生發出執業牌照。加通社
加拿大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卑詩省和安省負責法律職業的監管機構,有權拒絕為西三一大學(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法律學院畢業生發出執業牌照。
高院周五就卑詩律師會(Law Society of British Columbia)及安省的加拿大法律協會(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對西三一大學(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法律學院畢業生學歷認證問題提出的兩項上訴申請作出裁決。而這次訴訟主要涉及到如何在性少眾的權利與宗教自由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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