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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市政府7月24日早上發出聲明指,住宅短期出租附例 9月1日正式執行,有意將物業短期出租的戶主,必須在8月31日或前申領商業牌照,否則面對1000元罰款、檢控或其他執法行動,申請牌照的網址為vancouver.ca/short-term-rentals.
自2018年4月中開展有關計劃後,市政府已發出1556個短期出租商業牌照,2181宗懷疑非法掛牌活動已接受調查,其中89宗提出檢控,預計可收到89萬罰款。
自4月19日開始,市政府收到950項非法短期出租投訴,執法部門已進行檢討和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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