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農地不可建大屋 有人歡喜有人愁?

(列治文一塊農地正建大屋的圖片)

卑詩省政府在11月5日星期一引入52號法案,省內農地保留地只可用作種植及畜牧,不可用來傾倒建築用廢料和興建大宅。

NDP政府批評前任政府讓富有的投機者推高農地價格,令年輕的農夫不能使用,也使到部分最有價值的農地遭受破壞,法案目的是保護農地,確保下一代的農夫也有農地可用。

法案的其中一點是限制農地上的房屋的面積,不得超過5,400平方呎,除非向農地委員會提出申請,及支持農業發展,經委員會批准才可興建面積高於上限的房屋。

見前已存在或正興建的大宅,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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