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住宅業主申報物業是否空置的期限至2月4日

(CTV圖片)

溫哥華市政府在1月8日星期二提醒住宅業主,申報物業是否空置的期限至2月4日屆滿,至1月7日,已有94,685間住宅完成申報,比率約50%。

按規定,住宅業主需每年申報一次物業是否空置,如在網上申報,兩分鐘可完成程序,網址為vancouver.ca/eht-declare

如未有在期限前申報,便會以空置物業處理,按2018年的物業估價徵收1%空置稅,另加$250元罰款,並需於2019年4月12日或前繳交,否則再加收5%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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