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兒子去年把有份供樓的母親趕離住所。法庭近日以兩人無法繼續同住為理由,下令須出售房屋。網上圖片
卑詩省一個兒子以生育小孩須要更多空間為理由,趕走提供首期及按揭供款的七旬母親。省最高法院一個法官日前下令須出售房屋,因為母子2人已不可能同住。
根據法庭文件資料顯示,現年75歲的阿波斯福(Abbotsford)女長者艾伯格(Anne Iberg),早於2008年6月,以10萬多元首期購入一幢房屋,與兒子克拉里奇(Russell Gordon Claridge)一起居住。她更付款購買傢俬及家電等用品。而按揭供款則由母子兩人平均分擔。
直至2018年2月,克拉里奇以業主身分向母親艾伯格發出兩個月的中止租約通知書。克拉里奇聲稱,因為他的妻子即將分娩,須要樓上房間居住,而艾伯格也曾經主動提出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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