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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最高法院2月20日星期三裁定,遭謀殺華裔富商苑剛遺產爭奪案中的唯一原訴人(法庭代號母親1,簡稱M1)敗訴,法官不認為她與苑剛有夫妻關係,這意味著她將無法以苑剛配偶身份先獲得其一半遺產。
法庭文件顯示,M1稱自己和苑剛是夫妻關係,而另一名自稱苑剛配偶的原訴人(法庭代號母親2,簡稱M2)在審判過程中撤訴,因此,M1的身份判定成為遺產爭奪案的焦點。苑剛的遺產估計在700萬至2100萬之間,若M1被裁定為苑剛配偶,則她擁有最先遺產分割權;若她不被認為是配偶,則由5個不同母親的苑剛子女共同分配遺產。
法官說,M1支持自己作為苑剛妻子的證據,只是所謂的住在一起、與家人過新年、在醫院照顧苑剛父親及苑剛與孩子的關係等。
此外,苑剛和M1沒有銀行聯名賬戶,名下也沒有共同財產。法官認為M1和苑剛之間不是類似婚姻的關係,判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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