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一名華裔男子涉嫌與930多宗非法入境卑詩省、再申請難民身份的案件有關,去年9月被捕,被控7項罪名,他周一在列治文省級法院提堂時,承認其中4項控罪,由於在餘下控罪中,他仍要面對其中1項走私中國移民入境的罪名審訊,法院未能排期進行判刑聆訊。
62歲被告江信樂(Michael,Shun Lok Kong,譯音)周一穿著紅色囚衣、戴眼鏡和腳鐐,由庭警押解出庭,法官問他是否承認7項販賣人口控罪中的其中4項時,他回答「是」。列治文省級法院原已就案件排期進行正式審訊,但因被告認罪,審訊已擱置,而調查所得的事實資料也毋須列入證據內。
由於餘下控罪中,有一項出現爭議,可能要進行審訊。檢控官向法官表示,該項控罪的審訊日期,需視乎一名主要證人的出庭安排,該證人將從中國前來作供。加拿大政府已與那名證人作出協調,但他在啟程前,需先放棄本國永久居民身份。
江信樂將在8月再出庭,預計該項控罪的審訊會於8月底或9月初進行。
(星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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