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約13年前槍擊兩個中國留學生,導致一死一傷的華裔男子翁瑞凱(Jui-Kai Weng,譯音),周一被裁定一項2級謀殺及一項企圖謀殺罪名成立。
根據現行法例規定,2級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法官將於9月4日進行量刑聆訊,屆時將會宣判翁瑞凱的獲准申請假釋服刑年期。
案發於2006年1月22日凌晨2時左右,警方接報後前往本拿比北路(North Rd.)一個停車場,發現兩個華裔男子中槍受傷,其中19歲中國留學生張紹新(Shao Xin Zhang,譯音)稍後傷重不治,另一個傷者則無生命危險。
據了解,張紹新來自中國東北瀋陽市,就讀於高貴林一間專上學院。他與兇徒翁氏認識,疑因金錢糾紛而惹來殺身之禍。
警方鎖定當時28歲的疑兇翁立嘉(Lee-Chia Weng,譯音)。但翁氏事後已迅速潛逃返回出生地台灣,並且改名為翁瑞凱。由於加國與台灣沒有引渡條約,無法要求台灣協助拘捕及遣返工作,但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向翁氏發出紅色通報(Red Notice)。
直至2018年3月,翁氏前往韓國旅遊時遭當地警方拘捕,而韓國司法部稍後則根據與加國的引渡條約,同年7月把他押回加國受審。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翁氏經由仁川國際機場入境,韓國邊防當局比對他在入境關卡的指紋後,發現他曾在加國涉嫌謀殺。但因翁瑞凱的名字與此前翁立嘉名字不符,韓國警方待他到下榻酒店後才把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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