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拿比市政府要求獨立屋與孖屋業主在11月30日前填寫申報表,若業主有意把全間或部分物業出租,不論業主是否在內居住,將由2020年開始,每年需支付570元商業牌照費,另一次性徵收50元申請費。如業主沒有在期限前申報,會被罰1,000元。
本拿比市政府自今年4月開始,取消俗稱「爐頭稅」的補充公用事業費(supplementary utility fee)。
本拿比市政府今年收取獨立屋業主1,198元水費和污水處理費,按「爐頭稅」的要求,倘若物業內的第二套間設有另一套爐頭,業主需要支付該兩項公用事業費用的額外50%,即獨立屋收569元、孖屋收497元。不過,市議會於3月表決通過取消有關費用,市府其後將已收的「爐頭稅」退回業主,洌及超過1,900名申報沒有將第二套間出租的業主。
(星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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