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最高法院於10月24日星期四裁定,省府限制卑詩保險公司(ICBC)索償個案中,使用醫療專家報告的做法違憲,因為侵犯了法院控制其程序的權力。省府暫未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今年2月,省府宣布修改規則,限制在ICBC法律個案中使用專家報告。律政廳長兼專責ICBC事務廳長尹大衛(David Eby)表示,這些更改目的是在與汽車有關的法庭個案中,阻止出現省府所形容的過度使用專家及專家報告。省府估計此舉可以為ICBC每年節省多達4億元。
該項法律挑戰是由卑詩訴訟律師公會(Trial Lawyers Associ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提出,認為省府作出的有關變更,對當事人提出訴訟權利施加如此嚴格的限制,將導致前所未有的干預,並且削弱當事人得到公平的審訊。
卑詩訴訟律師公會表示,願意與省府合作,控制開支,但前提是不能犧牲當事人的權利。
首席法官欣克森(Christopher Hinkson)在裁決中稱,在一個個案中把醫學專家報告的數量限制為3份屬於違憲,既損害和削弱法院的作用,並限制了法院以個案中各方提出的證據,來作出公正裁判的校心功能。
尹大衛對裁決表示失望,他打算仔細閱讀該項裁決的內容,才決定省府的下一步。他沒有明言是否提出上訴,抑或是作出其他立法。
專家和專家報告主於用於解決損害賠償的問題,例如目前的工資損失、將來的工資損失和日後的護理費用,這些問題可用於汽車交通意外中的各方。根據新規則,當事方將可以使用一個專家和報告來處理少於10萬元的索賠,而最多可以使用3個專家和報告來處理所有其他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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