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議會研究全面禁止使用及銷售煙花

溫哥華市議會決定推遲表決有關禁止公眾使用及零售煙花的動議。支持者指禁令有助提高公共安全保障,但反對者則認為會助長黑市活動。

這個由綠黨市議員費賴伊(Pete Fry)提出的議案,遭到一批商家的抗議,但另有支持動議的市民則表達對煙花造成噪音和安全問題的擔憂。

市議會已決定把動議押後至11月5日的下次會議上進行辯論和投票。根據現行法規,由每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期間,市民可以從獲發牌照的零售商購買煙花產品,但購買者必須是成年人。

溫市附例亦規定,在10月31日的萬聖節當日,也只有成年人才能合法使用煙花,並且必須經過物業業主許可下,在私人建築物範圍內使用。同時,燃放煙花時,市民也必須避開人、動物、建築物或車輛。除此之外,市府禁止使用鞭炮(firecrackers)及瓶裝火箭(bottle rockets),違例者可被罰款500元。

加拿大國家煙花協會發言人薩瑟蘭德(Melanie Sutherland)認為,全面禁止只會令到人們轉而購買黑市產品,從而導致發生意外的機會大增。她補充說,重點應該繼續放在教育及宣傳工作。

費賴伊表示,過去12年,煙花導致的損失平均達37.9萬元。他希望動議順利獲得通過,明年與警察局和消防局一起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並可望於2021年之前正式實施。

(星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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