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有汽車以時速130公里行駛 被警方截停

溫市警方於10月26日星期六晚在固蘭湖街(Granville Street)截獲一部以時速130公里行駛的豪華四驅車,汽車遭扣7天、司機被罰483元和扣3分、可能會被停牌、汽車續保時也會增加針對危險司機的384元保費。

警方當晚11時後於現場進行夜間打擊超速行動時,發現該部超速車輛。市警發言人指,有關車速在公路上行駛也嫌過高,市內街道更不容許。

此外,該部四驅車的車尾擋風玻璃雖貼上「嬰兒在車上」的標貼,但車內沒有嬰孩。

警方已要求機動車輛監督(Superintendent of Motor Vehicles)向司機作出停牌處分。

(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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