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最高法院法官2019年10月裁定,67歲亞省男子阿爾夫曼(Oscar Arfmann)一級謀殺阿波斯福(Abbotsford)警員戴維森(John Davidson)罪名成立,主審法官接受辯方要求,下令他再次接受精神評估,以確定他需否負上刑責。法院周一決定於2月3日進行判刑聆訊,辯方律師表示,雖然阿爾夫曼經最近一次的精神評估後,當局認為他可能毋須為所犯的罪行負上刑責,但仍相信他將被判處刑事刑期。
辯方律師彼德斯(Martin Peters)向加拿大電視台(CTV)透露,精神評估結果於去2019年11月底呈交給法院,報告指,基於證據的整體性考慮,阿爾夫曼在殺害戴維森時,很可能不理解自己犯錯。彼德斯稱,阿爾夫曼指示律師,他不想尋求以毋須負刑責的結果作辯護,反而希望被判刑,但沒有解釋原因。
另一方面,在周一的審訊,檢控官史蒂芬(Wendy Stephen)形容有關情況罕見,並要求案件繼續進行判刑程序。她在庭上質疑負責精神評估的醫生,於認為阿爾夫曼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行動存在不法行為時,只是憑推測而作出判斷。因此,在檢控官的意見是被告不能符合毋須負上刑責的要求。
高院大法官羅斯(Carol Ross)在周一的審訊內宣布,案件將在2月3日進行判刑聆訊。一級謀殺的刑期為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申請假釋。
案發於2017年11月6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阿市市警接報指Automall Drive附近利曼山路(Mount Lehman Rd.)3200號路段,發現一輛報失的福特Mustang汽車。警員趕抵現場後,與涉案男子在街頭駁火,兩名警員中彈受傷,其中戴維森傷重不治,另一警員則留醫。疑犯一度趁機開車逃走,最終被警員開槍制伏。
阿爾夫曼曾否認控罪,但在審訊中沒有作供,他的律師也沒有作出抗辯。
(Global News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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