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近兩倍,溫市司機遭票控罰款約500元

溫哥華市一個司機日前以時速超過130公里在公路上飛馳,超於法定車速上限近兩倍,該名司機最終被判罰近500元。

溫市警官克里斯滕森(Mark Christensen)在社交媒體Twitter上表示,在海旁道(Marine Drive)上截停一輛Volkwsagen私家車。據市警上載一張照片顯示,雷達槍偵測到該司機的時速達134公里,相等於50公里法定上限的差不多3倍。

市警指這是無法接受的行為。該違例司機遭票控,罰款483元,車輛則被扣押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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