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勞工廳修改就業標準法 加強工人在疫情期間的就業保障

卑詩省政府為就業標準法 (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作出兩項重大修改,以令本省工人在新冠肺炎公共衛生緊急狀態期間以及長遠均能獲得更好的支援。

首項修改容許受疫情影響而無法上班的工人,即時獲得不受薪的休假保障。即是若工人生病、需要自我隔離、照顧子女或其他賴以照顧的家人,以及因僱主擔心他們潛在風險感染他人,他們將可以休假而不會承受被辭退的風險。

休假有效期可追朔至2020年1月27日,即卑詩省出現首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當日。在公共衛生緊急狀態期間,省民可以因應疫情需要休假一段時間。

第二項修改,是為了長遠能更好保障工人。工人若患病或受傷,每年可得到最多三天不受薪、受保障的休假,此永久性的法例修改令卑詩與加國其他省份看齊。

除了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受保障休假以外,合資格的工人也可以透過聯邦政府增撥的就業保險福利申請財務援助。

(卑詩愈來愈多失業家庭待援助CTV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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