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警方更正兩爆竊疑犯共30項控罪獲批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警方更正對兩個商業物業爆竊疑犯的檢控資料,指出警方向檢控當局就該兩個疑犯提出70項控罪,其中30項已獲批。一個疑犯現面對16項控罪,包括爆竊和身份盜竊罪,另一個疑犯則面對14項控控罪,包括爆竊和藏有工具作爆竊之用。警方表示,調查工作繼續,稍後可能會加控罪名。

警方周三稱,在5月13日,警方通知公眾,拘捕了兩個涉嫌與多宗商業爆竊案有關的疑犯,並經過調查,向該兩個疑犯合共提出70項指控,這有所不確。

其中不少案件發生在大流行期間發生,遭爆竊的商店包括零售店,酒吧和餐廳。。

警方指出,調查員向檢控署對該兩個疑犯提出了70項控罪,待檢控署批准。現檢控署批准其中對該兩個疑犯的30項控罪。

兩個疑犯都是來自本拿比。其中帕蘭尼奧(Jesse Palanio)面對16項控罪,分別是6項爆竊罪;兩項身份盜竊罪;一項非法處理身份證明文件罪;一項藏有用作爆竊用工具;一項藏有違禁武器罪;一項欺詐罪;兩項違反釋放令;一項假冒他人意圖犯案罪;以及一項擁有贓物罪。

警方又稱,檢控署批准對另一疑犯杜哈梅爾(Shane Duhamel)的14項控罪,分別是13項違反加拿大《刑事法》的爆竊罪,以及一項藏有作爆竊用工具。

警方續道,調查人員對該兩個疑犯的調查工作繼續,不排除日後會加控他們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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